这种情形下,我们认为公司的要求,侵占了员工的休息时间。而且该要求是非常明确、具体的,即要求员工立即在家处理。
这时,员工可以主张属于加班。但员工需要保留相关证据,例如——
根据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》第九条规定: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,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。
公司不能要求员工24小时待命。这种要求既不符合法律规定,也有损员工的身心健康。
根据法律规定,我国实行的是每天八小时,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。
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作出上述规定,也是考虑到员工身体的承受能力。劳动力是储存在劳动者体内的,劳动者需要通过足够的休息时间来恢复劳动力。
如果公司要求员工24小时待命,会使得员工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。长此以往,会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。
如今,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诸如“过劳死”、“工作过程中猝死”等新闻报道,就是因为员工的工作压力太大,工作节奏太快造成身体的超负荷。当员工的身体无法负荷,就会造成悲剧的发生。
不可否认,有些特殊工作岗位的确需要24小时待命,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某一个员工24小时待命。公司完全可以设置更为合理的排班制度或值班制度,将某一需要24小时待命的岗位分解至多名员工。既不影响工作开展,也不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。
公司要求员工临时加班却联系不到员工,员工算违纪吗?
加班一般应当遵循员工自愿的原则,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加班,更不能因为员工不加班就对其进行违纪处理。
理论上讲,员工下班以后的时间完全属于员工个人,公司无权再进行干涉——
■ 如果公司发生突发情况,需要员工协助处理,公司可以尝试联系员工加班处理。
■ 如果联系上员工了,一般情况下我们还是建议员工协助公司处理突发事件。
■ 如果公司是在员工本应休息的时间,例如案例中的凌晨联系员工,此时联系不上员工也是非常正常的,公司不能因此就认定员工属于违纪。
■ 如果公司按违纪处理员工,员工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。